谈“慎众”(中校原创)
谈“慎众”(中校原创)
曾文正公曰:自修之道,莫难于心,养心之难,又在慎独。刘少奇同志在《论共产党员的修养》一书中也对共产党员提出了“慎独”的要求。慎独:是指一个人在独立活动、无人监督,有做各种坏事的条件下,仍能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,自觉按正确的道德准则行动而不做任何坏事。可见“慎独”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、加强党员干部自身修养的重要方法之一。但是仅靠“慎独”是不够的, 据报道:许多腐败案件都是以窝案、串案形式出现,而如此大范围的犯罪,其初始的理由,就是“大家都有”。送礼者以“大家都有” 为借口,因而送之有理,收礼者以“大家都有”为挡箭牌,因而受之有道。
中国有句古话叫“法不责众”,因此有些人往往认为只要大家都犯错误,法律就不好处理或不能处理,于是便在“人人有份”的托词下,大行贪赃枉法之实。因此,有必要对党员干部提出“慎众”的要求。“慎众”之一是克服从众心理,不能有“不拿白不拿,不收白不收”的心理,不能看到别人犯罪,我也犯罪;“慎众”之二是敢于说不,不能有出头的掾子先烂的思想,感到别人都收了,我不收,会不会木秀于林、水堆于岸,受到非议和排挤;“慎众”之三是勇于揭露矛盾,身为领导班子成员,要勇于净化小环境,为班子成员敲警钟,看到班子成员犯错误,要帮助其改正,不能唯我独清,看着别人犯错误,而无动于衷。
在反腐败斗争中,“慎独”不易,“慎众”更难,面对各种诱惑,能保持一身正气,是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,如能做到讲政治,勇于拿起批评的武器,开展批评斗争,帮助别人改正错误,保持清正廉洁,则是人民之大幸,党之大幸,国之大幸也。(中校/原创)